今年首批,4000套!非本市户籍也可申请!权威解答→
截至3月20日17时30分,2023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全市意向登记数为11182户;共7970户通过意向登记预审核,其中,本市户籍共4771户,本市稳定就业共3199户。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3月21日,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在线解答群众关于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相关问题,并公布该批次工作具体进展。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共4000套,包括期房和现房,其中,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销售价格按照各项目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本批次共有三大亮点
1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根据我市去年新修订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本批次除了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家庭(包括非本市户籍)也可以申请。同时,在厦稳定就业群体符合《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条件的,单身申请年龄放宽到30周岁。比如在厦工作满5年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的单身群体,年满30周岁即可申请。
2
优化选房配售流程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首次采用“意向登记→摇号→预选→正式受理”的流程,将过去“先审后选”模式改为“先预选后审核”模式,通过“以房找人”方式,更加精准配售。
本批次计划于2023年4月7日进行公开摇号,有效意向登记家庭可在当天下午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摇号结果。
3
提高刚需群体分配率
过去,我市按照“先审后选”模式开展保障性商品房批次配售,按照房源数的1.2倍确定批次受理家庭户数,经摇号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刚需申请家庭无法参与选房。此次调整为“先预选后审核”模式后,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申请家庭仍有机会参与选房。
购买前请三思,“非诚勿扰”!
市住房局温馨提醒:申请家庭在预选房前要先思考清楚,做好详尽了解,如果预选房后又放弃购房,730天内不得再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备注
已完成预选房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批次申请及预选房结果失效,且自本批次安排预选房首日起73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1.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2.主动办理撤销申请手续的;
3.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
4.已确认轮候资格情况下未按规定办理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购房手续的;
5.在交房入住前主动办理退房的;
6.交房入住前因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
目前只剩下线下意向登记渠道,非本市户籍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目前,线上意向登记已截止,线下意向登记持续至3月31日。有需要的群众可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家庭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材料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
若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拟通过《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条件申请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等材料供核验。
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材料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
房源情况、申请条件、配售流程
可点击下图查看
关于该批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
也作了详细解答
快一起看看~
问题1
我是在厦工作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单身青年,3年前已取得本市户籍,但年龄未满35周岁,申请家庭类型是选择“本市户籍”还是“本市稳定就业”?
答
您申请家庭若符合《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通过“本市稳定就业”类型提出申请。
问题2
我已婚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家庭只有1个本市户籍,但本人本科毕业已在厦工作满5年,请问按我的申请条件应该选择哪种“家庭类型”提交申请?
答
您申请家庭若符合《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通过“本市稳定就业”类型提出申请。
问题3
办理意向登记要求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共同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但是孩子是新生儿,还没有办理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怎么处理?
答
未成年子女暂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问题4
夫妻双方户口分别在各自父母的户口簿上的,会不会影响申请?
答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在同个户口簿的,不影响申请。
问题5
线上意向登记后,预审核还未通过怎么办?
答
因本次线上意向登记人数较多且需人工后台预审核,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安排,正在加快本批次意向登记预审核进度,请您谅解。本批次线下意向登记时间截至3月31日,建议申请家庭及时查看预审核是否通过,若预审核不通过且存在异议的,请在3月31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往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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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看房时间如何安排?
答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及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林前综合体房源为现房,安排于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4月22日至4月23日(9:00-17:30)开放部分房源现场看房,申请家庭可于上述时间内自行前往各项目现场看房。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房源为期房项目,考虑安全问题,不安排现场看房。该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预选房手册》。市住房局官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及户型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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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预选房时间及地点如何安排?
答
预选房时间:2023年4月24日起,每户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预选房通知书》;
预选房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服务大厅。
问题8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预选房工作如何开展?
答
1.选房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按摇号取得的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在剩余可选房源中按意愿选房。申请家庭在预选房前经房产初审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预选房手续,其意向登记结果及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本批次根据意向登记情况分阶段开展预选房工作。本批次将按房源数1:1.2的比例确定第一阶段预选房范围,即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1-4800号的申请家庭参加第一阶段预选房。第一阶段预选房工作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第一阶段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次申请失效。
若本批次房源在第一阶段预选房全部选完,本批次预选房工作结束,还未参加预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批次申请失效。
若第一阶段预选房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可选房源,将在本批次经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在4801号及之后的申请家庭中,确认有意愿参与剩余可选房源选房的申请家庭,并组织第二阶段预选房。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参与第二阶段预选房的家庭,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或第二阶段选房工作结束后,剩余的获得预选房资格但未参加预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批次申请失效。
3.参与预选房的申请家庭经审核取得轮候资格的,预选房源即为最终选定房源,并按规定办理该房源的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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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
本批次房型选择是否受申请家庭人数限制?
答
本批次预选房,申请家庭可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在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房,房型的选择不受申请家庭的申请人数限制。
问题10
哪些情形会导致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答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已完成预选房的预选房结果失效:
1.未按《预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2.选房后未当场在《预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3.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
4.已签字确认并领取《申请受理通知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5.经审核不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
6.完成预选房并确认轮候资格,但未领取《房号单》并签字确认的;
7.完成预选房并确认轮候资格,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配售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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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有关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请咨询968383
有关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问题请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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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晚报
编辑:郑菁玮
校对:白涵
审核:詹贤云、陆晓凤、陈瑜瑾